| 各县区教育局、卫生局、各大中专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各类法定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流行、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降低学生常见病的发病率,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性,把学校卫生工作当作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来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把学校卫生工作和疾病预防控制纳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由政府领导挂帅、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学校卫生工作领导机构,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教育工作规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与各级各类学校签订学校卫生工作和疾病预防控制目标管理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个学校要建立学校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卫生工作机构,确定一名副校长专抓,建立制度,规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奖罚分明,奖惩兑现。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造成事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的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专抓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坚决依法追究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学校卫生监督职责,突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的监督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各类疾病的发生和流行,杜绝事物中毒事故。
二、增加卫生投入,改善学校卫生设施条件。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高度,增加卫生投入,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把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学校总体建设和改造规划,突出抓好学校食堂的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配备“三防”(即防鼠、防蚊、防尘)、冷藏、餐具消毒、保洁等基础卫生设施,学校食堂达不到《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不得开办向学生提供伙食服务,以开办的必须限期整改,达到规定要求。所有学校(包括幼儿园)必须设置向学生供应开水或桶装饮用水设施,无条件的向学生提供及时足量的开水或桶装饮用水,确保学生饮水安全;抓好教室、宿舍的采光照明、室内微小气候、课桌椅卫生,减少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建设好学校医务室,600名学生以上的学校必须组建医务室,具体负责学校卫生宣传、疾病的预防和一般疾病的诊治,强化学校疫情报告,抓好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学校卫生安全管理组织,配置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餐饮具消毒保洁制度,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学校集体食堂、副食店、自备水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培训证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执行生熟分开的规定,禁止向学生供应“凉拌菜”;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严禁学校”学生食堂甩手承包,对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学校集体食堂、副食摊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严禁采购、销售、使用“三无”伪劣等不合格卫生标准的食品。
四、坚持预防为主,严防急性传染病在学校暴发流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规定配备保健教老师,恢复健康教育课,每月不少于4个课时,每所学校都要开辟卫生宣传栏,有针对性地定期开展卫生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学生常见病,多发病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要大力开展‘除四害,讲卫生“的爱国卫生运动,在强化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管理的基础上,突出搞好教室卫生,宿舍卫生,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卫生安全的学习环境;要充分发挥免疫接种预防传染病的决定性作用,按照二000年九月市政府办下发的《永州市在校学生免疫接种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免疫接种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工作,确保免疫接种率达85%以上,以形成有效的免疫屏障,卫生部门特别昌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生物制作进货、储存、分发管理、规范免疫接种程序,确保免疫接种安全,有效,与此同时,要加强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
五、 严肃法制,加强对学校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力度。
各级各类学校卫生管理组织要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及进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按要求落实到位;学校领导至少每月开展一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防病工作检查;促使卫生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卫生工作每季度督导检查一次,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使学校卫生工作的平衡发展。各级卫生部门要实行分片分校包干负责制,具体帮助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依未能进行规范管理,共同搞好学校卫生工作,大力开展学校卫生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树立一批示范典型,促使学校卫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负责对学校新、改、扩建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依照卫生法律法规每年开展两次卫生执法,对不符体卫生规范要求和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食堂、副食店、供水设施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停止经营。要加强对学校周边餐饮业和食品摊贩的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冷饮、饮水等摊点。卫生、工商、城管、教育等部门既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又要协调运作形成合力,共同承担学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追究该部门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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